海南省海口龙华区一家足浴中心多名技师一起到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但遭到了足浴中心老板的否认。老板的一笔银行卡款项转账,却让她露出了“马脚”……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
老板竟称“不认识”
陈芸(化名)在海口龙华区经营一家足浴中心,从事足浴保健业务,开业多年。足浴中心聘请了多名足底技师,其中也有夫妻。刘俊是足浴中心的老员工,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就在足浴中心担任足疗技师,他的妻子也在2011年期间开始,和他一起在这边上班。
2015年年底,因为工作关系,刘俊等多名足疗技师与足浴中心发生劳动争议。刘俊等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足浴中心与刘俊等人的劳动关系。但因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案件量过多,未受理刘俊等人的仲裁申请,让刘俊等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刘俊等多名足疗技师向海口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刘俊要求确认其在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刘俊等人表示,他们在担任足底技师期间,按照足浴中心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遵守规章制度,足浴中心则在每月10号左右,按技师的工作业绩提成发放工资。刘俊等人表示,陈芸基本上都是通过足浴中心的几名会计的银行账号转账发放工资。但是,足浴中心一直没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技师们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足浴中心及其经营者陈芸等人都表示,她并不认识所谓的会计,也没有通过他们向原告发放工资,刘俊等人主张的劳动关系并不存在。
一笔转账记录
揭示双方劳动关系
庭审中,刘俊提供了自己在足浴中心的工作记录,工作纪录上载明刘俊入职时间及刘俊工作按月完成的数量。刘俊提供的银行账户显示,从2011年8月开始,每月10号左右有两笔三千到四千,或者一笔8000元到9000元的款项入账。刘俊表示,这是他们夫妻俩的工资,都存进了刘俊的个人账户。这些钱,均来自几个个人账户,刘俊称这些账户都是足浴中心的会计。虽然足浴中心及陈芸否认劳动关系,但是刘俊的银行流水显示收到过陈芸账号转出的给刘俊的两笔钱,均是3千多元。这笔钱,陈芸说不清楚自己为何转出。其他起诉的技师,也发生了这样一笔陈芸无法说清的款项。
海口龙华区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该案中,双方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书》,但从刘俊等人提供的工作记录和银行卡交易记录可证明刘俊等人在足浴中心工作,足浴中心也按月给刘伟等人发放了工资,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法院确认刘俊等人与足浴中心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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